•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0-00339
    • 备注/文号:南交安〔2020〕4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15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2-31 09:16

    局属各单位,各交通运输企业:

      为持续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交安明电〔2020〕65号)和《南安市道安办关于印发南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南道安办〔2020〕1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

      近期,我省连续发生南平11·11、莆田11·27两起死亡9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极为严峻。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南安市道安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以治理隐患为导向,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建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整治,进一步补齐安全监管短板,力争通过3个月高频度、高强度专项整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幅减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人、车、路、企”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态势的隐患得到有力治理,道路运输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有效遏制,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道路非法运输专项整治

      1.强化源头治理。积极会同民政、卫健、教育、工信、文旅、住建、邮政、农业农村、民航、铁路等部门强化源头治理,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加强对工程车、校车、快递车、旅游车、殡葬车等的安全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货运车辆。

      2.严查非法营运。紧盯主要线路、火车站、汽车站、学校、游客集散中心、景区、工业园区、殡仪馆、大型工矿企业等区域,集中查处早晚客运高峰、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各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

      3.摸排执法并行。积极联合公安部门,综合比对机动车登记信息、高速卡口信息以及道路运政信息,全面摸排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19座以上中巴车以及频繁出入我省的“两客一危”车辆信息,将涉嫌违规的客货运车辆信息纳入公安交通稽查布控系统,实施精准监控、精准打击。对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客运线索,要认真核实,确有非法营运行为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非法营运机动车所有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联依法处罚。

      (二)全面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

      4.开展事故企业整改落实“回头看”。对今年以来发生过亡人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进行再排查,对事故企业的监督执法、整改落实、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事故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整改不到位、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一律实行顶格处罚。

      5.加大重点企业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将近年来违法违规行为屡罚屡犯、安全生产隐患反复出现的企业、车辆作为行业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所属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加强道路货运安全监管

      6.强化货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强与住建、城管、公安、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联合部署开展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要督促货运企业全面排查所属车辆是否存在未检验、无牌套牌、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问题,是否按照要求安装使用动态监管设备并落实到位,驾驶人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有效得到整改。督促货运企业落实动态监管和安全监管,严防货车多拉快跑、“超限超载车”、“病车”、“病人”上路。

      7.强化违法超限超载治理。要加强与住建、城管、公安、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按照各自职责,深入矿山、管桩、钢筋和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砂石料场、在建工地等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安装使用称重设备和车辆视频抓拍系统,发现货物源头装载企业放任超限超载货车出场的,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四)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8.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落实汽车客运安全监管,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定期考核制度,规范违规和异常数据的发现、反馈、处置等闭环流程;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力度,依法查纠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行为;规范长途客车接驳运输管理。

      9.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联合公安部门加强重点从业人员、重点车辆、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公安部门提供的存在多次超速违章、吸毒史的客货运驾驶员,要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要充分运用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数据分析结果,对疑似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频发多发的车辆、企业,定期抄告属地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五)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

      10.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对近年来乡道、县道分别提级为县道、省道且通行客运车辆的公路,特别是长陡下坡、临水临崖、急转弯、近5年发生伤亡3人以上的事故多发路段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再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制定实施计划,抓紧整改到位,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管控。要加快推进今年来新增摸排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前按期保质完成。对近年来所有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整治情况,要坚持全覆盖、不留一处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特别是要注重农村偏远公路小隐患排查,严防小隐患引发大事故。

      11.加大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力度。配合公安、高速交警、高速公路公司等部门共同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县道沿线和交叉口增补点位的交通监控设施,实现道路视频监控资源对接,加强共享互通。

      1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持续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与国省道交叉的支路接入路口,根据支路口的交通事故、车流、线形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因地施策采用增设标识标牌、渠化、减速设施、降坡等技术方案,有效改善支路口通行安全。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百日会战行动的重要性,做到共同发力、协调推进、狠抓落实。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及序时进度,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强化资金保障,对照道路隐患整治项目清单,将年度计划项目整改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强化履职担当。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抓紧抓实抓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各单位要积极推动本行业领域分工责任落实,强化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三)强化宣传警示。各单位、各企业要部署开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教育,集中抓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努力营造全民共建文明交通的良好交通运输环境。要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要充分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身禁驾人员”。

      (四)强化督导推进。要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进展,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对百日会战的督促检查,一抓到底、确保实效。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整改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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