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9-0101-2020-00294
    • 备注/文号:南交〔2020〕12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16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寄递物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16 14:55

    各寄递物流企业:

      现将《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寄递物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寄递物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重大案件和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寄递物流行业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摸底、严格检查,对无证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和未经许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物流网点,坚决依法查处;对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的企业,坚决停业整顿;对因上述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和个人,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切实提高行业规范管理水平,推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加快推进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离开泉州市前100%过机安检制度。对运往重点区域(广西、云南)和特殊货物(如“两卡”:银行卡、电话卡;冷链食品等)要进行重点查验;对寄递过程发现有毒品、枪爆危及社会和公共安全等物品必须及时报警;对全部零担货物要如实登记所装运货物信息,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货物,从源头上防范利用寄递物流和零担货运渠道实施违法犯罪和寄递过程疫情输入风险。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阶段(2020年11月25日前)。相关寄递物流企业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对相关网点、从业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过筛子”“梳篦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隐患排查出来,将整顿责任落实到具体网点、具体人头。所有寄递物流企业应于11月19日前,将各自从业人员(含最基层网点接收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网点地址、联系方式、现住址、企业名称等)上传大队邮监股。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各寄递物流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务尽,逐级压实责任,及时整顿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前依法暂停相关网点的经营运行,严防引发重大安全问题。在疫情防控方面,要督促落实从业人员“验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严格实施“应检尽检”,确保新进人员随进随检,每15天抽取10%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5个月内所有人员接受一次核酸检测;要加强生产场所消杀。加强对外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等生产作业场所的疫情防控管理,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各寄递物流企业要对开展清理整顿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不足,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推动健全相关领域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寄递物流行业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规范行业管理。局交通执法大队要主动联合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牵头组织乡镇派出所和交通执法中队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全市寄递物流企业底数。加大对货运站(场)的摸底排查力度,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开业要求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寄递物流企业和货运站(场)、仓储单位,主管部门要限期责令改正,不能按要求改正的,由主管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要严格对未实行实名制度的寄递物流企业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对有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理范畴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作进一步处理。

      (二)持续推动落实“三个100%”制度。要持续推动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寄运物品l00%先验视、后封箱,寄递物流活动100%实名制,邮件、快件(离开泉州)100%过机安检制度。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电商协议客户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寄件人信息。加快推进寄递物流标准规范体系和寄递物流企业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寄递物业实行业务流程全程计算机管理。对寄往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邮件、快件集中安全检查,对可疑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查验。对邮件暂时达不到100%过机安检的寄递企业,要限期整改。

      (三)大力加强日常安全执法监管。局交通执法大队要会同公安局治安大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要求,加强联合执法,加强日常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进一步督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对拒不执行“三个100%”制度的,果断采取相关措施,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从业人员法律责任,对负有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四)严格依法倒查追责。对发现有寄运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淫秽物品、假证件、毒品、易制毒及易制爆化学品、假冒伪劣商品等线索,及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建立落实物品溯源、责任倒查、违法行为追究制度。在侦办案件工作中,要追溯物品源头,严肃追究寄件人违法寄递行为的法律责任,逐环节倒查涉及企业和员工是否履职尽责,对负有责任的依法追责,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寄递物流企业和相关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共安全、建设平安南安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实。一是企业要认真落实寄递物流的主体责任,做到精心组织,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是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深入企业、深入现场,严格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作,严格督导。局交通执法大队和公安局治安大队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坚决防止出现死角、盲区,确保对寄递物流行业公共安全问题的“全覆盖、全流程”清理整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寄递物流企业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邮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依法寄递、安全寄递”理念。寄递物流企业必须在营业窗口等场所部位,张贴禁寄物品图片和有关法律规定。公布举报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主动检举揭发寄递物流违法犯罪线索。对寄递物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要组织媒体予以宣传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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