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6-00018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6〕6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3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水暖厨卫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2号),现开展2025年度水暖厨卫设备购置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性质为水暖厨卫产业且建设地点在南安市辖区范围内;
2.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政策实施期),项目经核准或备案后购置的生产性设备购置额(不含增值税)在300万元(含)以上,且申报的设备需安装到位并投入使用;
3.项目经备案(核准)机关审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文件,且纳入统计部门工业投资非新建类别统计。
4.项目实施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涉黑涉恶的。
二、补助标准
按政策实施期内,项目经核准或备案后购置生产性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封面(附件1)
(2)2025年度水暖厨卫设备购置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
(3)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清单(附件3);
(4)企业购置设备的购货合同复印件;
(5)政策实施期购置设备进项发票复印件;
(6)政策实施期海关进关单复印件(进口设备才需提供);
(7)2025年度税款所属期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时期1-12月);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附件4);
(10)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1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
(12)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表。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为即日起到2026年6月30日截止,请在有效收件期间内及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对象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书面上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科。
(二)企业所申报设备必须为生产设备(含仓配一体化设备),研发检测、环保设备、低值易耗品及辅助生产设施(供气、供水、供电和运载车辆)不得提交申报,设备必须已正常投入使用。
(三)水暖厨卫设备购置资金补助项目与超长期特别国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项目、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租赁贴息、省级重点技改项目设备补助、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白名单”贴息、南安市技术改造补助等各级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其灵 戴思容 联系电话:86379001
电子邮箱:na86379001@163.com
地址:美林街道江北大道南翼大厦2119室
附件:1.封面
2.2025年度水暖厨卫设备购置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3.企业购置生产性设备清单
4.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5.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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