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4-00028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4〕10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5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国网南安市供电公司申请110千伏龙院红线等9条电力设施保护区公告的批复
    时间:2024-07-26 17:08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

      你司上报的《国网南安市供电公司关于申请110千伏龙院红线等9条电力设施保护区公告的请示》(南电运检〔2024〕1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关于110千伏龙院红线等9条电力设施保护区公告的申请。请你司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8〕167号)等要求,及时将110千伏龙院红线等9条电力设施保护区在本地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告知,并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 

      附件:110千伏龙院红线等9条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置情况表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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