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4-00006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4〕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2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局各科室,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江西、河南等地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福建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和《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工信局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3月,在工信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的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
1.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下店上宅”经营与住宿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
二、整治的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工信部门发布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工信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春节前后后,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将作为典型隐患或执法案例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根据《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消安委办〔2024〕3号)要求,民爆行业要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市工信局将对照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成立督导组下沉到一线,集中开展督导检查。
三、整治的工作要求
(一)立即动员部署。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作出专题部署发动,迅速传达到行业企业,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强化统筹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冬春火灾防范工作、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工信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