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3-0101-2023-00013
- 备注/文号:南工信〔2023〕4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10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3〕7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
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每年应按要求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1)。
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度运行情况跟踪,请有关企业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汇总发送至市工信局技术科邮箱。
二、2023年度推荐申报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宣传工作,推荐符合相关条件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2)、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4),申请材料(加盖公章)按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于每批次受理截止时间前上报至市工信局技术科,超过上报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金海 戴思容 联系电话:0595-86379001
电子邮箱:na86379001@163.com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32室
附件:1.《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2.《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
3.《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4.《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意见汇总表》
南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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