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5-00017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5〕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6
诗山镇、九都镇、码头镇、水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建指〔2024〕95号)及南安市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南财指标〔2024〕1150号),现下拨2024年第二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171万元给你们(详见附件1),款列“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专项用于诗山镇前山村生态环境整治;九都镇剑桥污水泵站、新东污水泵站建设,新民村鹏溪楼仔宫口段整治工程项目;码头镇东大村诗溪支流环境整治项目;南安市水头镇大盈溪水质提升服务采购;南安市大盈溪呈边村段环境提升工程等5个项目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切实落实项目内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监控管理,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表
2.2024年第二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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