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5-00016
- 备注/文号:南环保评〔202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6
各有关环评机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9号)及《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安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环保〔2021〕64号),现将2025年1月份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评分情况予以印发(详见附件)。
1月份,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环评业务的单位共10家,我局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17份,环评质量均在60分以上。
各环评机构应针对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管理,提高内部质量管控标准,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
附件:南安市1月份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清单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