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5-00002
    • 备注/文号:南环保函〔202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7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注销福建省南安市万和石材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函
    时间:2025-01-08 10:48

    福建省南安市万和石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位于南安市水头镇西锦村,于2023年8月1日延续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码:913505836603902434001U),有效期限为2023年8月6日至2028年8月5日。

      2024年12月30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你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核实你公司已停产,生产设备已拆除。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依法对你公司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若你公司要恢复生产,应当依法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排污活动。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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