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4-00096
- 备注/文号:南环保评〔2024〕20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8
各有关环评机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9号)及《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南安市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南环保〔2021〕64号),现将2024年9月份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评分情况予以印发(详见附件)。
一、评分情况
9月份,在我市范围内开展环评业务的单位共13家,我局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26份,环评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25个、60分的项目1个。
环评质量得分60分的项目(1个):福建省元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市三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塑料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得分60分,主要存在问题有:①规划符合性分析不全,工程内容介绍不完善,与敏感目标的距离有误;②农灌可行性分析不合理,污水暂存池无法满足废水的储存量;③废气分析不完整,遗漏搅拌过程的废气分析及无组织防范措施;④噪声预测不合理,未明确工作时段,现状及噪声预测仅针对昼间限值进行分析;⑤废活性炭估算错误。
二、处理意见
评分60分的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文本存在不同程度的编制质量问题,尚未达到启动失信记分机制的程度。现对福建省元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请环评机构强化业务培训、提高质控标准,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各环评机构应针对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强化业务培训,加强管理,提高内部质量管控标准,进一步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咨询服务水平。
附件:南安市9月份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清单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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