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4-00095
- 备注/文号:南环保党组〔2024〕37号
- 发布机构:中共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5
局各股室,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水头分局:
鉴于人事变动,经局分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吴文永(分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蔡志通(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行政审核审批股、法规督察与监测综合股的法规与监测综合相关工作;负责官桥镇、水头镇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和土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
傅子杉(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建股、妇联和绩效相关工作;负责宣传、网信、政务信息工作(具体工作由陈泳艺、陈文艺负责),诗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及康美镇、罗东镇、梅山镇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和土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挂钩淘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
陈少宝(分党组成员):分管水与海洋生态环境股;负责丰州镇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和土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挂钩兰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联系河长办。
郭树宏(挂职分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执法大队、自然生态与土壤环境股;负责安全生产、九十九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及石井镇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和土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挂钩寿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联系农污办。
杜金龙(挂职分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办公室主任):协助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督促协助分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分局日常工作和干部的监督;分管法规督察与监测综合股的不涉廉政风险的督察相关工作;负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三年攻坚行动”、重点工作调度相关工作。
吴紫星(三级调研员):分管工会;联系人大、政协。
刘奋志(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综合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英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及美林街道、省新镇、东田镇、诗山镇、经济开发区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和土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挂钩东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
庄晓峰(环境监测站站长):负责监测站日常工作及溪美街道、柳城街道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和土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分管大气环境股;挂钩西溪、檀溪、大盈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
陈继欣(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综合执法大队应急信访、餐饮油烟点题整治及洪濑镇、金淘镇、霞美镇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和土地平整项目“八人管一地”工作;协助庄晓峰监测站站长分管大气环境股;牵头负责第二、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销号工作;挂钩梅溪、罗溪流域河长制综合整治工作。
局领导及其他科级干部分组如下:蔡志通副局长、郭树宏副局长、陈继欣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互为ABC角;傅子杉副局长、陈少宝党组成员互为AB角;郭树宏副局长、刘奋志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继欣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互为ABC角;庄晓峰环境监测站站长、陈继欣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互为AB角。
局领导及其他科级干部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任务,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请示报告制度(试行)》(泉环组〔2021〕52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业务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
中共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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