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4-00076
- 备注/文号:南环委办〔2024〕5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5
水头镇、石井镇人民政府: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1〕26号)和《南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近岸海域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环委办〔2019〕17号)要求,7月17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联合对全市海岸带(近岸海域和海岸线向陆一侧200米的陆域)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暗访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基本情况
水头镇滨海医院路口-五里桥文化公园海岸发现问题10处,扣10分;石井镇淗江村至奎霞村段发现问题10处,扣10分;石井镇钓鱼台至龙凤演艺城海岸带发现问题5处,扣5分。泉州市6月份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通报,我市位列第四名。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水头镇滨海医院路口至五里桥文化公园海岸带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2.石井镇淗江码头至奎霞村海岸带保洁不到位、废弃物未清理等问题;
3.石井镇钓鱼台至龙凤演艺城海岸带周边存在保洁不到位等问题。
三、整改要求
本月我市暗访考评发现的问题较多,请水头镇、石井镇严格按照海洋环境保护、海漂垃圾整治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加强对沿岸居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加强日常巡查保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做好海岸带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请将整改情况于2024年8月20日前报送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和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邮箱:nastk@163.com(南安生态环境局)、nawskp@126.com(考评中心)。
附件:1.水头镇海岸带环境卫生暗访考评情况
2.石井镇海岸带环境卫生暗访考评情况
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城乡环境卫生考评中心
2024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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