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4-00060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4〕4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3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拨付生态环境保护部分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6-15 09:20

    乐峰镇、梅山镇、码头镇、金淘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小流域整治,进一步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同意拨付2018年省级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结余19.271705万元给你们,专项用于罗溪、诗溪、淘溪小流域整治工作。请你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流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生态环境保护部分专项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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