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2-00028
- 备注/文号:南环保党组〔2022〕14号
- 发布机构:中共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18
局各股室、综合执法大队、监测站、信息中心、水头分局:
因工作需要,经局分党组会研究决定,对领导分工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黄志超(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负责综合执法大队日常事务,分管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室,执法第一、二、五、六中队。
刘奋志(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分管综合执法大队应急信访室,执法第三、四中队;协助分管大气环境股、监测站。
其他领导分工不变。
中共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分党组
2022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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