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1-00071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1〕167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5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批)和泉州市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1-10-20 09:35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预下达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17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资环指〔2021447号)文件精神,经局分党组研究同意,下达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批),款列“2110402-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目;下达2021年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专项资金,款列“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力,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 2021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专项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1101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序号

    单位

    项目来源

    项目名称

    补助金额   (万元)

    1

    省新镇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海西园区檀溪段污水整治项目

    40

    2

    码头镇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其中仙都村7万元)

    14

    3

    梅山镇

    新蓝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10

    4

    东田镇

    东田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8

    5

    向阳乡

    坑头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8

    合计

    80


    附件2

     

    2021年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单位

    项目内容

    金额(万元)

    备注

    1

    金街社区

    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5

     

    2

    诗南村

    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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