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1-00071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1〕167 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5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预下达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1〕7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资环指〔2021〕447号)文件精神,经局分党组研究同意,下达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批),款列“2110402-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目;下达2021年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专项资金,款列“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确保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力,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 2021年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专项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项目来源 |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省新镇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海西园区檀溪段污水整治项目 |
40 |
2 |
码头镇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其中仙都村7万元) |
14 |
|
3 |
梅山镇 |
新蓝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10 |
|
4 |
东田镇 |
东田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8 |
|
5 |
向阳乡 |
坑头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
8 |
|
合计 |
80 |
附件2
2021年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专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单位 |
项目内容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金街社区 |
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
5 |
|
2 |
诗南村 |
绿色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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