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0-0101-2021-00001
- 备注/文号:南环保〔2021〕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5
局各科室、执法大队、监测站、信息中心,水头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并向社会公开,请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规定和工作要求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5-86382121,电子邮箱:nahb86382121@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疫情防控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点,以解决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加强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续开展,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2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3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按照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送交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网上申请数4件,信函、传真申请数0件,全部申请均按规定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了确保信息工作能够上台阶、上水平,我局着手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对各科室的信息工作加强指导,规定全年报送任务,办公室对照质量指标进行汇总评比,将评比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作为各科室信息工作和信息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安排信息工作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材料,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以方便信息工作人员获取更多、更准确、更客观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
1.南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公开,同时在20个工作日内,向市档案馆及图书馆送交纸质及电子文档。今年以来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了38条信息。
2.拓宽新媒体宣传渠道。每周在“南安环保”微信公众号推送环保相关信息,在泉州微信影响力榜单中,周榜单多次入围前10位,其中3次位居第1位。
3.做好环保新闻报道。中国环境报、泉州晚报、海丝商报等媒体报道我市环保工作相关新闻20篇,其中学习强国报道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福建南安:两溪一湾崛起生态美景》;《南安水头镇“三招”推进粉尘治理》被生态环境部采用等。
4.通过微信公众号环保设施“云开放”,带网友走进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近距离感受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先进设施,“云”体验垃圾“变废为宝”的全过程。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主动研究,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跟踪督办,具体工作人员将任务细化、指标量化。同时,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处理能力。二是强化职责分工。我局认真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本局实际,逐条逐项研究,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途径、公开内容、职责分工及追责情况等,将各项公开内容落实到相关科室、下属单位。三是层层审核把关。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在审核过程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同时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范畴。四是落实社会评议。我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93 |
增67 |
56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6 |
减38 |
128 |
行政强制 |
87 |
减63 |
2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4 |
0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尽管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上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从事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多是兼职人员,人员变动大,积极性还不够高。二是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应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全面、不及时,信息更新缓慢。
(二)改进措施及情况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