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07 17:54

    南规〔20153

     

    南安市城乡规划局2014年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南安市城乡规划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4130号)要求编制本年报。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下载。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溪美街武荣大厦七楼南安市规划局办公室,邮编:362300,电话:86387199,电子邮箱:nacxghj@163.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和南政办〔2014164号文要求,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立即成立南安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兼任,建立南安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安排专职人员审核、报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务会议上明确南安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公布相关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界定了主动公开范围,并依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的基础上,除依法免于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建立文件公开类别审核机制,将公开属性纳入到文件产生的过程中。严格按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按申请人要求提供邮寄、递送或现场抄录等服务。在本局网站公开栏中及时发出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三)强化工作要点,健全工作机制

    进一步加大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在我局政府网站上公开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公布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促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为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使社会公众积极关注和参与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信息中心优化网络结构,强化网站服务,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加大了规划信息的关联度和社会对城乡规划的认知度,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释义》等书籍,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培训。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个科室设置信息采集员,负责全局政务信息采集制作,提供给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定期向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并通过政务公开栏、电视、网络等渠道宣传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主动公开城乡规划信息61条(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办事事项类26条、规划公示类6条、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宣传信息2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61条。及时更新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积极上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时按时向公开查阅。

    ()信息公开主要类别: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公示、重大建设项目公示、政务公开、规划宣传、工作动态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一是及时向市档案馆、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我局相关行政信息,不定期在我局的公示栏等处主动公开公示最新规划成果。二是将行政审批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告知、统一送达,实行集中审批,并在窗口公开行政执法(政务)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和办事内容、主要办事程序和承诺期限、工作标准、监督举报电话等,以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在南安市城乡规划局政务网站(http://www.nanan.gov.cn/)上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办事指南,向公众提供规划动态信息服务。四是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全局办公场所实行开放式办公,热情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活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答疑解惑,宣传规划方面法律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61条,不予公开的信息数0条。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全部依申请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所有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4年度无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无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以来,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015年,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切实加以改进:

    (一)加强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

    我局将通过培训、讲座的形式,加强我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了解,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的保密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二)加强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工作

    加强人员配备,将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好、法律意识强的同志安排在信息公开受理第一线。争取在与群众接触的第一时间即提供更为优质、规范的服务,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从内部管理流程入手,实现规范审批。优化业务、行政文件产生流程,规范各类文件的修改、取消和归档工作,将文件加密、解密,公开属性的确定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

    对发布的规划、项目审批类信息进行整理,为社会提供完整、准确、清楚的规划信息。加强信息查询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市民查询我局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本辖区城乡规划及有关重大决策的情况;2.本机关发布的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措施;3.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的示范文本等;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除应当主动公开以外的其他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除以下情况外,原则上均可依申请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2.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3.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4.属于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包括办案过程文件;审议、讨论中的规划方案、建筑设计要点、建筑设计方案,实行预公开公示的除外;制定、审议中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的草案,实行预公开公示的除外;公文往来中已加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正在违法调查阶段的证据和其他材料,复议、诉讼中的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工作秘密的政府信息);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

    年度

    历年

    累计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61

    289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61

    289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0

    0

    3.不予公开文件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 网上申请数  

    0

    0

        3. 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份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 其它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南安市城乡规划局

    2015 15

     

     

     

     

     

     

    南安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2015 年1 月7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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