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6-00048
- 备注/文号:〔2026年〕第010号第011号第01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10
土地征收批准公告
〔2026(年)〕第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南安市2025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本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1.批准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闽政地泉〔2026〕27号
3.批准时间:2026年1月28日
二、批准征收土地的面积、坐落、四至范围
征收官桥镇东头村集体土地面积0.1060公顷。其四至:详见《官桥镇童话小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批准征收土地用途
2025-45-01地块批准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四、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
2025-45-01地块征地实施单位为南安市人民政府。
五、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及地上物、构筑物、建筑物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土地征收批准公告
〔2026(年)〕第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南安市2025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本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1.批准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闽政地泉〔2026〕27号
3.批准时间:2026年1月28日
二、批准征收土地的面积、坐落、四至范围
征收官桥镇黄山村集体土地面积0.0854公顷。其四至:详见《官桥镇童话小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批准征收土地用途
2025-45-01地块批准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四、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
2025-45-01地块征地实施单位为南安市人民政府。
五、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及地上物、构筑物、建筑物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土地征收批准公告
〔2026(年)〕第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南安市2025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本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1.批准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闽政地泉〔2026〕27号
3.批准时间:2026年1月28日
二、批准征收土地的面积、坐落、四至范围
征收官桥镇盐田村集体土地面积1.3599公顷。其四至:详见《官桥镇童话小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图》。
三、批准征收土地用途
2025-45-01地块批准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四、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
2025-45-01地块征地实施单位为南安市人民政府。
五、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六、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及地上物、构筑物、建筑物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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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