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5-00543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5〕12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3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现对以下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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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G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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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仑苍镇园美村 |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
50 |
23671 |
FAR≤0.8 |
D≤45% |
G≥30% |
H≤36米 |
|
2 |
仑苍镇园美村 |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
50 |
1041 |
FAR≤0.5 |
D≤25% |
G≥40% |
H≤1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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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洪梅镇梅新社区 |
公用设施用地-供水用地 |
50 |
17970 |
FAR≤0.8 |
D≤20% |
G≥30% |
H≤15米 |
在地块协议出让计划公告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25年10月23日起,到2025年11月23日截止。在公告时限内接受书面意向用地申请,报名地点: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95—86370625。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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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