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5-00124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5〕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3
南安长欣助剂有限公司厂区用地位于南安市省新镇西浦村,用地面积约1.0748公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2024年11月3日南安长欣助剂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用地规划条件变更,2025年3月3日该用地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方案通过专家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变更内容
本次南安长欣助剂有限公司厂区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内容主要涉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其余规划条件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相关要求控制(详见变更论证方案)。
规划指标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容积率 |
1.0<FAR |
1.1≤FAR≤3.0 |
建筑系数/密度 |
35%<D<45% (建筑密度) |
40%≤D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30%<D<35% |
10%≤D≤20%(指导性) |
二、公示时间
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3日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公示: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省新镇公告栏;
(二)网上公示: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自然资源局;
(二)电子信箱:ghk6383452@126.com;
(三)联系电话:0595-86383452(王先生);
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以上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并有权申请听证。
特此公示!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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