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5-00010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5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福建绿翼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石井镇芦青水库北一号地块第二次变更(电力用房调整)批前公示材料。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1 方案调整申请内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附件2 修改前、后总平面图
附件3 修改前、后主要图件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电话:0595-86387227
电子邮箱:nasghjzgb@163.com
公示地点:建设项目地点、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石井镇公告栏。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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