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4-00470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4〕9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5
鹏华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厂区地块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用地面积约0.2903公顷,该规划草案于2024年11月4日经专家及部门评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审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6日
二、公示内容及公示方式
(一)公示内容
《鹏华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方案》。
(二)公示方式
1.现场公示: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溪美街道公告栏;
2.网上公示: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一)电话:0595-86383452(李先生);
(二)传真:0595-86387399;
(三)电子信箱:ghk6383452@126.com;
(四)信函地址: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内,该地段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上方式查询了解,向我局反馈意见,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示!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