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4-00470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4〕9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5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鹏华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4-11-25 16:18

      鹏华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厂区地块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用地面积约0.2903公顷,该规划草案于2024年11月4日经专家及部门评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审公示,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6日

      二、公示内容及公示方式

      (一)公示内容

      《鹏华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条件变更论证方案》。

      (二)公示方式

      1.现场公示: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公告栏、溪美街道公告栏;

      2.网上公示: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一)电话:0595-86383452(李先生);

      (二)传真:0595-86387399;

      (三)电子信箱:ghk6383452@126.com;

      (四)信函地址: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内,该地段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上方式查询了解,向我局反馈意见,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示!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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