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0-00174
- 备注/文号:南征启公告〔2020〕7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1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官桥镇梅岭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47.6064公顷。
2.征地范围:位于官桥镇山林村。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官桥镇山林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官桥镇梅岭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9月16日开始由官桥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 ,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官桥镇和山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实施单位为官桥镇人民政府,我市委托官桥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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