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5-0101-2020-00126
- 备注/文号:南资源公示〔2020〕1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4
泉州嘉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通过招拍挂竞得的山美村后井地块,该地块总用地面为9220平方米,东至滨江规划路,西、南至后井自然村,北至滨江大道。2020年7月5日,向我局提出申请对霞美镇山美后井地块(地块编号南安市2018G02)规划条件进行变更。现申请变更内容:对原土地出让条件中用地性质、主体建筑功能进行调整,即由商务设施用地调整为商务用地(企业经营管理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限定主体建筑55%作为办公建筑、45%作为酒店建筑,停车位按规范进行配置,同时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和《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规定,于2020年7月10日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召开论证会。与会专家经论证,该规划条件调整在技术上可行。现按法定程序,对该项目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该地段相关利害关系人若对调整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公告栏查询《南安市霞美镇山美后井地块规划条件调整》的有关内容(相关内容可直接到我局城市规划管理科或南安市人民政府公共信息公示网(www.nanan.gov.cn/)查询),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书面意见等方式向我局反映(书面建议或意见可直接送到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四楼规划科或传至邮箱ghk6383452@126.com,书面建议或意见请附上联系电话),并有权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公示时间
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日(共十天)
二、公示内容及公示位置
公示内容:南安市霞美镇山美后井地块规划条件调整
公示位置: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霞美镇政府公告栏,山美村及地块周边宣传栏。
网上公示网址:南安市人民政府网www.nanan.gov.cn/
三、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联系人:小罗 联系电话:0595-86383452
传 真:0595-86387399 电子信箱:ghk6383452@126.com
地 址:溪美街道柳城路77号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示!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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