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7-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南公综〔2023〕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南安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0:17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90512;电子邮箱:nasgaj512@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公安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条例》和市政府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立足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职能,实现警务前移,深化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来,我局主动公开公安机关各类政府信息二十余条,依托各大新闻媒体、电视、网络视频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相关信息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地予以公开,使群众能及时获得政务信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提升社会震慑的同时,营造良好的队伍形象及工作风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公安局进一步将申请信息流程、答复格式、答复内容规范化,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流程,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同时,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共受理7起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均已按时进行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把关、公开、存档等制度,严格落实材料审核,加强信息发布把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市公安局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开展工作,不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主题领域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同时,强化了与新闻媒体合作,2022年在各级媒体刊发宣传报道2120篇,有效的宣传了公安工作,树立了南安公安形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着眼于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职责,保证了自上而下的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具体办”的高效工作机制,切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3

    行政强制

    370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不断变化,面对新形势要求,南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公开的形式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思想认识。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全警思想认识,定期举行部门培训和交流,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

      二是积极探索,丰富公开形式。充分结合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环境,将公开信息以图表、漫画、视频、问卷等多样的形式发布、解读,确保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易参与、多收益”。

      三是建立机制,加大检查力度。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内容审查、考核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局属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考评,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安市公安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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