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7-0101-2021-00005
- 备注/文号:南公综〔2021〕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1
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19]10号)和《福建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实施方案》(闽委组通[2018]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林培清、黄晨、钱光友、黄振城、陈洁雯、陈颖恒、陈锦林、郑文贵、陈冰冰、王敏、黄安琪、郑希宁、许惠恩、陈明灿、张泽群、周昌济、陈永明、卓维晴、苏江锟等19名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一级警员,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4日起执行;
车磊、柳小军等2名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一级警员,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16日起执行;
翁才斌、张炳川、丁泽锋等3名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二级警员,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4日起执行;
林明伟、邱培薇等2名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警务技术员,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4日起执行。
南安市公安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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