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7-0101-2019-00055
- 备注/文号:南公综〔2019〕22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03
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经研究,决定:
柯清任、黄哲钦、洪永圳等3名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四级警长,任职时间从2019年10月28日起算;
戴宛芬、李明星、傅青竹、苏鹏程(石井所)、陈彩凤、林剑明、黄评波等7名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四级警长,任职时间从2019年10月30日起算;
潘秋菊(拘留所)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一级警员,任职时间从2019年10月28日起算;
郑银彬同志任南安市公安局一级警员,任职时间从2019年10月30日起算。
南安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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