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076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5〕5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9
南安市蓬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蓬华镇黎明村Y067(坊华线)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蓬华镇黎明村Y067(坊华线)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505-350583-04-01-126508)建设,对于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促进就业增收等具有重大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性质:改扩建。
三、建设地点:蓬华镇黎明村。
四、项目单位:南安市蓬华镇黎明村民委员会。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蓬华镇黎明村Y067(坊华线)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全长902.73米,道路宽6.5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管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预计吸纳务工人员23人,公益性岗位1个,预计发放劳务报酬共计88.34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的40.2%。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35.21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你单位自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即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规模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其他工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用林、用地、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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