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048
- 备注/文号:南发改函〔2025〕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31
黄伟斌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省道215线码头镇路段提级改造纳入南安市“十五五”规划并优先实施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我市北部区域经济发展和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以构建“成环成网、外快内畅”的交通体系为目标,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建设目标,强化互联互通,聚焦关键通道和重要节点,力促南安北部片区交通路网的提级扩能。
215省道作为福建省规划“八纵十一横十五联”国省干线横八线的重要路段,起于丰州九日山路口处,途经丰州镇旭山村、铺顶村、素雅村,康美镇兰田村、福铁村,洪濑镇厝斗村、葵山村、扬美村、东溪开发区,止于洪濑镇区扬美桥桥台北侧,路线全长14.04公里,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段内桥梁223.7米/6座,涵洞13道。
一、规划现状
经核查,省道215线丰州至洪濑段改造工程已纳入《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政〔2021〕12号)规划重点项目,南安市省道215(丰州至诗山)周边道路灾后整治修复提升工程已纳入《南安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南政办〔2025〕5号)在建重点项目表。目前,我局重点办反馈暂未收到码头镇人民政府要求将省道215线码头镇路段提级改造的项目申请,故暂未列入2025年南安市国民经济在建重点项目。
经与行业主管部门南安市公路分中心业务负责人沟通,南安市公路分中心反馈:因项目涉及省补资金,故省道215线码头镇路段提级改造项目需纳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十五五”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2024年12月,南安市公路分中心已将省道215线码头镇路段提级改造项目上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争取纳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十五五”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为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提供规划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跟进码头镇人民政府相关业务负责人,指导做好省道215线码头镇路段提级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需求,争取将项目纳入2026年南安市国民经济在建重点项目和南安市“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同时,建议南安市公路分中心及时跟进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十五五”交通运输体系专项规划进度,进一步完善北部区域交通路网,促进片区经济跨越发展及提升核心竞争力。
分管领导:陈跃生
经办人员:林志斌
联系电话:86373152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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