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046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5〕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1
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霞美镇消防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霞美镇消防站(项目代码:2411-350583-04-01-798371)建设,对于改善消防训练条件,提升消防救援水平等具有重大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霞美镇。
四、项目单位:南安市霞美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44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80.96平方米,其中消防站综合体建筑面积3988.82平方米,训练塔建筑面积192.1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消防站,1栋训练塔及配套相应的室外训练场地,包括80米双跑道,训练场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066.4万元,建设资金按《南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220号)文件筹措解决。
七、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即2025年4月至2027年3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据此复函,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规模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其他工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用林、用地、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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