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南发改〔202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8:05

      2024年,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均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义,请与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联系电话: 0595-86382210)。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信息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围绕政务公开总体要求,按照全面、准确的原则公布有关内容,今年来,我局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落实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4件,今年共办理依申请信息1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其中,3件符合公开条件,经申请后予以公开;4件含有非本机关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但能够作区分处理,已向申请人提供可公开的信息,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5件为本单位不掌握的相关政府信息或非本机关制作或获取的信息,已告知申请人本机关无法提供。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形成分管领导亲手抓、办公室兼职人员具体落实的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将日常维护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构建政务公开专区,强化对外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把关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公开内容详实、重点突出;紧抓跟踪项目审批核准、物价信息,确保民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督促营商环境政策汇集公开,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助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并适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研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政策开展解读,并对政策解读不完善的、解读信息不完整的内容及时进行整改;对群众关心的社会民生问题和价格变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整、及时公布”,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利用营商环境政策汇集栏目、物价信息栏目发布相关政策、每日市场价格信息、天然气价格调整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对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和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反馈,积极主动回应,2024年共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数188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

      2024年,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学习了发文中易错点、规范性表达方式,强化审核监督,避免出现发文错误,进一步提高发文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今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今年来,受我局人事变动等因素影响,局政务公开队伍稳定性不足,对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力度不强,信息公开业务方面熟悉度有待提高;二是部分文字解读材料存在内容要素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信息公开的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努力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安排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培训课程进行学习,增强公开意识,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强化内容管理,进行信息甄别,剔除重复条目,错误信息归类调整到位。三是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努力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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