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4-00228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4〕13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5
南安市坂头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2025-2030年南安市坂头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2025-2030年南安市坂头水库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2-350583-04-01-622990)建设,对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推动农业节水灌溉改造等具有重大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建设地点:英都镇、翔云镇。
四、项目单位:南安市坂头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加固引水坝3座,新建引水坝3座、干支渠进行防渗衬砌16.13千米、放水口18处;设置告示牌1处、安全警示牌10处、干支渠沿线改造智能流量监测系统2套、4套管段式电磁流量计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59.32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上级补助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即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规模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其他工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用林、用地、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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