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4-00223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4〕1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1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江北水质净化厂、管网 改造三期)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4-12-16 16:16

    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 南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江北水质净化厂、管网改造三期)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区域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需求,提高污水收集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南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江北水质净化厂、管网改造三期)(项目编码:2410-350583-04-01-535991),项目单位为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柳城街道、美林街道、霞美镇、省新镇等。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江北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管网改造三期工程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江北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江北水质净化厂设计总规模为5万吨/天,分两期实施,一期设计规模2.5万吨/天。主要建设内容为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提升泵房、多级AO生物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池,综合生产车间,总配电间,综合处理车间,水务综合楼以及厂区内部配套的工艺管线、排水管线、厂内道路、防洪堤、绿化、传达室及大门、围墙等;厂外配套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规模1万吨/天)及进水管道3km,尾水排放管渠5km。

      (二)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管网改造三期工程主要包括:

      1.补短板:新建d300-d600污水管8.3km;新建d800污水管1.7km;新建d1000污水管4.4km;

      2.城中村接污:新建d300-d400污水管39.2km;新建500m3/d全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14座,新建1000m3/d全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6000m3/d全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健全地埋式玉叶泵站(1万m3/d)1座及配套管网3.4km;

      3.截污系统完善:新建d400截污管0.8km;新建d300-d400污水管0.7km;新建1500m3/d全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1座;

      4.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改造d300-d400污水管10.2km;新建改造 d300-d1400雨水管9km;

      5.排水管网提升改造:新建改造d300-d600污水管27.5km、d800污水管1.4km、d1200污水管0.6km、d1500污水管1.9km;新建改造d300-d1800雨水管27.7km;

      6.排水管网深度排查及病害修复、改造:城区排水管网清洗、清疏、溯源排查;d400-d500污水管紫外光固化7.8km、修复改造d400-d800污水管0.7km;d1000-d1600雨水管紫外光固化5km;

      7.企事业单位及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城区企事业单位及丰盛家园、世贸璀璨天玺、世纪豪庭、日升新城、罗马家园、柳南小区、中骏四季家园、普莲小区等小区先行雨污分流改造;

      8.其他:中水回用管道建设工程,新健全地埋式中水回补泵站(3万m3/d)及配套d400压力管9.4km;城区水系生态补水工程,新健全地埋式补水泵站(3万m3/d)及配套d400压力管6.2km;西溪生态补水工程,新健全地埋式补水泵站(2m3/s)及配套d1400压力管4.3km;智慧水务,泵站水泵更换、泵房提升、新增在线监测设备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40322.4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70161.24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50%。

      项目股东: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好项目申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和要求,确保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要求设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南安市人民政府确认,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为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南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江北水质净化厂、管网改造三期)项目用地的复函》(南资源函〔2024〕1166号)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南安市城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江北水质净化厂、管网改造三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南政文〔2024〕488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二、项目若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应做好相关论证,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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