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4-00145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4〕9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1
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调整石壁水库至石井镇原水管道工程项目业主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3〕173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现因投资主体发生变更,为落实法人责任制,加快项目推进,经研究,同意调整石壁水库至石井镇原水管道工程项目业主,即项目业主由原来的“南安市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调整为“南安市城乡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23〕173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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