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4-00134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4〕8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09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南安市洪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洪梅敬老院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时间:2024-08-12 09:42

    南安市民政局: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南安市洪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洪梅敬老院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23〕99号文批复项目建议书,南发改投〔2023〕100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发改投〔2024〕81号文批复调整项目业主。现因设计优化,经研究,同意调整南安市洪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洪梅敬老院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南安市洪梅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代码:2209-350583-04-01-541897)建设,对有效解决养老及就医问题,改善医疗条件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南安市洪梅梅新社区。 

      四、项目单位:南安市民政局。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727平方米,拟建建筑面积7876.16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养老服务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总床位166张。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131.74万元,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洪梅镇财政统筹解决。 

      七、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即2024年12月至2026年11月。 

      八、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社会稳定风险: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已出具《南安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请据此复函,严格按照审批的投资规模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其他工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用林、用地、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建设和运营应切实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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