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3-00456
    • 备注/文号:南发改价格〔2023〕7号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3-06-05 10:29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已公布,现将名单中有关单位的收费项目更正如下: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缴工作流程>》(闽财税〔2021〕4号)规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更改为水利建设基金,不再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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