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3-00456
- 备注/文号:南发改价格〔2023〕7号
-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05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3-06-05 10:29
南安市水利局:
南安市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已公布,现将名单中有关单位的收费项目更正如下: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缴工作流程>》(闽财税〔2021〕4号)规定: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更改为水利建设基金,不再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