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20-00117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20〕14号
- 发布机构:南安芯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1
南安芯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业主的请示》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18〕2号文批准立项、南发改投〔2018〕116号批复可研、南发改投〔2018〕169号批复初设,批复项目业主为南安市贸工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文电呈阅件(NO:690)及市领导批示精神,为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经研究,同意南安市石井镇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业主由“南安市贸工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南安芯谷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18〕2号文、南发改投〔2018〕116号、南发改投〔2018〕169号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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