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02-0101-2019-00695
    • 备注/文号:南发改投〔2019〕9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02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核减南安市龙泉中学体育馆、学生舍、电教艺术馆、运动场看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的批复
    时间:2019-08-12 09:47

    福建省南安市龙泉中学:

      你校《关于龙泉中学体育馆、学生宿舍、电教艺术馆、运动场看台建设项目核减建设内容的申请报告》收悉。该项目原经我局南发改投〔2018〕121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南发改投〔2018〕144号文批复初步设计,现因学校发展需要及项目设计优化,为了推进项目建设,经研究,同意核减龙泉中学体育馆、学生宿舍、电教艺术馆、运动场看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泉中学体育馆、学生宿舍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239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38.62平方米,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1553.5平方米,单层;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4885.12平方米,地上六层。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2194.79万元以内。

      其他事项仍按南发改投〔2018〕121号、南发改投〔2018〕144号文执行。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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