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编制《南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可在南安市档案馆、南安市图书馆查阅,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普南路17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8220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安市财政局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债务、扶贫资金、政府集中采购等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南安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9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1条,规划计划类0条,行政许可类2条,重大建设项目类11条,为民办实事类1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4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0条,其他类19条。

      1.预决算公开情况

      本级财政部门主动细化公开政府预决算内容,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2022年政府预算和预算调整、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内容涵盖四本预算在内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及报表(涉密信息除外),以及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方便公众查阅。

      2.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公开情况

      利用岁末年初及处非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在《海丝商报》及南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刊发10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知识,在南安电视台及310部居民住宅小区电梯持续播放处非宣传视频《郑成功教你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发送处非宣传短信20万条,印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1000张,有效提高群众防骗识骗意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申请办理环节规范、准确、合理。及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精准了解申请人的相关诉求,第一时间处理好公众提出的申请,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共办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发布、管理、保存等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间节点每个月3日前,提交市“两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分别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南安市政务公开实体专栏、南安财政微信公众号、南安市财政局LED显示屏公开,做好本局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畅通。在财政局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公开信息查阅服务。按期发布问卷调查和意见征集,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互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南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有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提高公开财政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安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的互动及运用还不够。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沟通互动,以满足他们的知情权,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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