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6-00028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8
南安市财政局 李臻辉
2026年7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市属五大集团公司和芯谷公司资产总额1009.43亿元,负债总额675.8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33.57亿元,资产负债率66.95%。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全市投资入股的金融企业共4户:国有全资的金融机构1户,资产总额2.83亿元,负债0.62亿元,所有者权益2.21亿元;国有参股的金融机构3户,累计投资4.03亿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71.08亿元,负债总额85.59亿元,净资产总额85.49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全市土地总面积20.31万公顷(不含沿海滩涂);林地面积10.4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47.02%;全市境内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共15个矿种;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约为17.37亿立方米;全市海岸线长44.65公里(2019新修测岸线),海域面积6156公顷;无居民海岛数量11个,面积8.8657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服务中心大局显担当。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提升城市发展能级,2025年市属国企承建项目269个,总投资1738.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72.05亿元,全年完成投资261.48亿元,积极履行保障民生、提供公共服务、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核心功能使命。
2.优化资本布局强功能。一是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2025年度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2000万元,下达7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0万元。二是核定市属国企主责主业并动态调整,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将南安市芯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组为芯谷集团。持续深化管理层级压减工作,各集团管理层级总体保持在三级以内。
3.降本提质增效续发展。一是持续压降国有企业融资成本,2025年各项融资加权融资利率约3.987%,下降0.496%。二是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工程项目专业设计优化服务单位,降低建设成本、提升设计质量和项目综合效益。三是持续推进资产有序处置。2025年审批市属国企招租申请769笔,成交价812.87万元/年;审批资产公开转让11笔,成交726万元。
4.深化机制改革增动力。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推进党业融合。二是持续开展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2025年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49人,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45人、大专学历3人。定向引进全日制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985高校本科生21人。三是建立科技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制定《关于推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容错清单》,优化市属国企业绩考核指标,以考核指标激励市属国企提升创新动力。
5.完善监管体系防风险。一是推行数字监管。初步完成国资国企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上线应用,范围囊括资产、人事、投资项目等方面。二是规范国企对外担保及借款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及借款管理的意见》,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三是强化参股经营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参股管理的通知》,指导市属国企压实管控责任,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四是筹建国资中介服务平台,规范国企中介服务选取流程,强化国资中介服务监管与权益保障。五是成立工作专班推进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问题、采购招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健全内控制度。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健全投后管控。南翼置业集团、能源工贸集团作为股东代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及时了解参股银行存贷款情况及财务情况,跟踪不良贷款率,按期参加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严格审议年度分红、财务决算等重大议案,常态化跟踪银行经营及股权动态。
2.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贸工农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联动,同我市域内8家银行签订合作准入协议,获准担保授信额度21.3亿元。积极推进批量担保业务,2025年开展批量担保业务477笔,担保金额5.88亿元。
3.聚焦风险防控。与我市域内6家银行签订二八比例风险分担合作协议并开展具体担保业务,通过无还本方式续贷续保、增加反担保措施等方式化解潜在风险,保障稳健运营。2025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规范资产审批处置。持续完善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线上闭环办理资产报废、调拨、转让等处置业务,实现流程规范化、审批高效化。2025年度,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完成64家单位资产报废审批,金额7141.05万元;完成15家单位资产无偿划转,金额42900.92万元。全年办理4家单位资产转让业务,金额16697.49万元。
2.全面推进自查自纠。以审计监督成果运用为抓手,全面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市271家纳入资产管理范围单位全覆盖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举措,倒逼各单位规范国有资产日常管理。
3.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统筹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面清查。通过业务培训、集中清查、随机抽检等举措压实单位主体责任,补齐资产管理短板,完善资产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全市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数据支撑,进一步提升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效能,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
4.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结合全市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印发文件通知,强化各主管部门及下属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从管理队伍建设、资产科学配置、日常使用管护、闲置资产盘活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5.多措并举盘活资产。创新运用公开转让、经营权拍卖、资产改造等方式,全力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累计盘活资产收益超6.62亿元,为财政增收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切实将“沉睡资产”转化为服务发展、惠及民生的新动能。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新一轮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推进城乡规划编制,指导村庄规划开展动态维护与修编。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开展南安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前期研究工作。
2.强化要素保障。完成11个省、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出让各类土地82宗、面积3061.16亩,公开出让砂石27宗、收益43544万元,办理取水许可证15本,追缴水资源费约691.5万元,审核审批涉林项目118宗、面积4609.2亩,涉草项目11宗、面积109.65亩。
3.深化资源盘活。持续推动“工改工”“工改商”及边角地盘活,实践“净地法拍”机制盘活低效用地,全年共计收储地块56宗2934.465亩,盘活低效用地4525.26亩。
4.推进生态提质。推进矿山修复,完成修复图斑197个6085.96亩。推进海岸恢复,完成生态恢复类(红树林种植)岸线认定2004.2米。推进耕地整理,稳妥有序恢复耕地约500亩。推进增绿扩绿,完成植树造林24730亩、森林抚育36196亩、封山育林14321亩。
5.严格资源保护。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强化对石井眠虎山、小光山1号及北东矿段3个采矿权的监管。海域管理方面,完成“已批未填类”处置6宗,涉及填海面积约79.108公顷。耕地补充方面,完成18个补充耕地项目验收入库,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462.75亩。森林巡护方面,完成2批次31宗森林督查图斑整改,整改率100%。
6.坚守利民惠企。提升审批效率,推动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增补更新豁免“工规”清单。升级便民措施,推行“婚姻登记+不动产”协同办理模式,开展“转移预告登记+规划施工双许可”联动服务。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参与“大篷车”服务进企业活动,现场化解用地报批问题。组织进村入户集中办证行动,为群众受理宅基地登记业务。规范信访工作,践行“最多投一次”机制,有效化解矛盾诉求,保障群众知情权与参与权。
7.深化数字赋能。完善国土调查,推进2025年日常变更工作与国土变更调查。夯实基础业务,强化信息技术支撑,通过保密软件加强涉密数据监管。提升监管能力,技术赋能日常巡查,建立“无人机巡查”制度、发布“空天地网一体化管理平台”,形成立体监管闭环。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国有企业盈利能力有待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不足;国有金融资本实力不够壮大、回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仍需加强;国有自然资源空间规划、要素保障及盘活低效用地方面有待优化。为此,今后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以更优布局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升级。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同时结合实际,推动企业通过内生发展、整合并购等路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力度。二是以更深层次深化国企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转变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企业“实体化、市场化、效益化”转型,推动市属国企向“市场引领”“价值创造”“主动赋能”转变。三是以更大力度推动提质增效稳增长。以“精益管理、数智赋能、结构优化”为核心,全面推动企业降本提质增效。强化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投资回报达到预期水平,切实提升国有资本盈利能力。四是以更实举措筑牢风险防控安全屏障。强化国企融资管理,严控财务杠杆,构建安全多元融资生态。健全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构建全门类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合规审查刚性约束,确保各项经营活动有规可依、有章必循,保障国有资本安全。五是以更严要求提升国资监管效能。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明确监管边界,实现“管得住”与“放得活”有机统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构建监督有力、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国资监管体系。深化内外监督协同,推动国资国企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
一是强化国有金融股权合规管理。规范股权档案管理,严格落实股东监管要求,及时完成股权、分红事项备案,确保国有金融资本股权结构清晰、变动规范、风险可控。二是健全穿透式监管长效机制。聚焦参股银行财务状况,推进常态化风险管控,狠抓大额风险压降,严控小额不良新增,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同时健全跨部门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加强与南安金融监管支局联动,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三是完善金融资本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参股、控股的金融机构的管理,督促各集团公司将金融资本管理作为集团财务管理工作重心,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状况,提升运营质效,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切实服务我市实体经济。
(三)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细化资产配置、日常使用、调剂划转、报废处置等全流程操作规范,明确审批权限、岗位职责与管理标准,推动资产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将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单位内部审计、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筑牢资产管理制度防线。二是压实管理责任。明确要求各单位设置专职或固定兼职资产管理员,专职负责资产全流程工作,层层压实资产管理一线责任。将资产管理员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督促及时更新资产系统信息、精准把控资产使用状态,实现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三是严控配置预算。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控制超标准、超需求配置资产,结合单位职能、人员编制、工作任务和资产存量等情况,规范资产配置预算,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确保配置标准符合实际需求。四是加强盘活利用。建立资产盘活成效与新增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增强各单位主动盘活资产的意愿,强化主观能动性,推动各单位从“要我盘活”向“我要盘活”转变,形成良好氛围。探索搭建区域性、行业性公物仓与资产共享共用平台,实行统一调剂、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减少资产闲置浪费,提升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益。
(四)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动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深化专项规划编制,启动“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推进详细规划管控,对需修改的详细规划按程序进行调整,保障项目落地。二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行为的通知》,全面提升土地征收水平。科学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着力优化土地供应。推进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工作,开展集体土地基准地价编制工作,为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做好准备。三是加大存量盘活力度。攻坚批而未供处置,逐一明确推进项目、处置措施与时间节点。制定年度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逐宗销号。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和动态巡查,严防新增闲置土地。加大存量低效用地收储盘活力度,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空间配置。四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矿山生态监管与修复,规范剩余砂石有偿化处置。推进耕地保护与整治,划定耕地保护空间和国土绿化空间,化解耕地与林地、草地空间矛盾。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系统谋划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强化涉海施工全过程巡查监测与防护,守护海洋生态。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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