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5-00077
    • 备注/文号:南财指标〔2025〕123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8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泉州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其它乡村振兴建设补助)的通知
    时间:2025-12-30 10:10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其它乡村振兴建设补助)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115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泉州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其它乡村振兴建设补助)25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4〕7号)要求管理使用本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5年泉州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其它乡村振兴建设补助)分配表

      2. 2025年泉州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其它乡村振兴建设补助)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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