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5-00072
- 备注/文号:南财指标〔2025〕109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8
翔云镇、官桥镇、石井镇党政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产业振兴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4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产业振兴村财政补助资金6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450万元,市本级财政补助150万元)。资金用于补助翔云镇福庭村、官桥镇泗溪村、石井镇桥头村各200万元。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
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乡村产业发展及相关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无关的支出。请严格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建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1.南安市2025年产业振兴村项目实施方案
2.南安市2025年产业振兴村项目情况表
3.2025年产业振兴村绩效目标表
4.南安市2025年XX镇XX村产业振兴村项目工作方案(模板)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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