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5-00050
- 备注/文号:南财指标〔2025〕70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0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党政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47号)精神,结合《南安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批复的通知》(南财〔2025〕52号)要求,为确保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顺利开展,现将第一批财政奖补资金2779.76万元(按财政计划奖补资金的80%)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该资金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南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南财〔2024〕150号)等相关管理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南安市2025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明细表
2.南安市2025年第一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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