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5-00011
    • 备注/文号:南财〔2025〕1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8
    南安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0 14:58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起草。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南安市档案馆、南安市图书馆查阅,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南安市财政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普南路17号三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86382205

      邮编:3623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财政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拓宽公开内容,提升财政工作公开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9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9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9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9条,其他类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主动公开联系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共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件,共办结2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提交市“两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四)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调整,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指派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及官微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确保内容真实、准确。组织对各部门单位2024年预算和2023年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指导督促整改,促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强化业务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财政实际,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2025 年,我局将通过考核和培训等手段,提高公开质量。专注政府信息公开的关键领域,高标准推进工作,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发展。充分发挥公开平台作用,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集中化、便民化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有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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