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5-00009
- 备注/文号:南财指标〔2024〕124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0
水头镇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19号)精神,现下达2024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南安市大盈溪流域田园风光建设项目400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599”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表。
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要求管理使用本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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