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4-00052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9
    南安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时间:2024-07-23 16:16

    南安市财政局  李臻辉

    2024年6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市属四大集团公司和芯谷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9家,资产总额845.21亿元,负债520.80亿元,所有者权益324.41亿元,资产负债率61.62%,比上年上升4.43个百分点,营业收入81.48亿元,比上年增加12.72亿元,净利润5.63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市投资入股的金融企业共4户,包含3家商业银行,1家国有金融企业。累计投资3家参股银行共20334万元,2022年度分红1419.42万元,其中:投资南安农商银行14000万元,分红1154.20万元;投资泉州农商银行2280万元,分红66.62万元;投资泉州银行4054万元,分红198.60万元。国有全资金融企业(贸工农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总额25280.91万元,负债4262.26万元,所有者权益21018.6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69.15万元,净利润123.18万元,比上年增加70.72万元,上缴税金总额48.46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纳入我市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67户,独立编制机构数610个,资产总额156.70亿元,负债总额77.32亿元,净资产79.38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203099.83公顷(不含沿海滩涂),国有土地面积28097.08公顷;森林面积85660公顷,森林覆盖率42.81%;全市境内已发现矿种33种,查明储量15种;全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约为17.37亿立方米;全市海岸线长44.65公里(2019新修测岸线),海域面积6156公顷;无居民海岛数量11个,面积8.8657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1.加强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四大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竞聘活动,四大集团领导班子均于2月初任命到位。二是组织市属国有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共57名学员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市属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

      2.持续推进产融结合发展。一是组建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专班,全力保障我市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二是建立健全产业基金体系,与招商资本共同出资设立我市首支产业母基金,基金规模18.02亿元。三是建立基金招商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基金管理机构对接项目36个。

      3.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内部重组整合。按照精简效能、企业产权层级不超过三级的原则,指导园区、南翼、能源工贸三大集团各自梳理了业务板块,通过合并、退股、注销等方式计划清理合并下属企业50家,优化了企业管理层级,初步形成较为精简、优化的组织架构。

      4.夯实细化各项基础工作。一是组织对市属三大集团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并制定2023年度经营发展及业绩考核指标方案。二是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及时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按时上缴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三是审核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并下达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四是开展国企内审和监督检查,组织对6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和4家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开展医药企业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利用境外项目佣金中介费牟取私利”专项整治和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检查。

      5.加强资产运营和对外投资管理。一是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审批。2023年共批复办理8个投资项目(其中2个增资项目),投资金额合计35.65亿元;审核报备项目14个,投资金额合计3.31亿元。二是强化国有资产运营监管。印发《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摸排自查的通知》(南国资办〔2023〕25号),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规范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6.积极推动国企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2023年南安市国企公开招聘44个岗位,网上报名人数1952人,通过资格初审人数1461人,进入面试的人数112人,实际录用36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35人,占97.2%,平均年龄29.5岁。二是建立人才盘点机制。建立南安市属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库,经统计,南安市属国有企业现有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17人,其中:高级职称28人、中级189人,列位市级高层次人才40人。三是组建南安国企应急救援队伍,队伍总人数600人,其中专职队员77人,常备队员143人,志愿队员380人。

      7.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指导市属国有企业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举办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班。二是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健全党建考评体系,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三是出台《南安市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向支部延伸。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依法履职,规范运营。南翼置业集团、能源工贸集团作为股东代表,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及时了解参股银行存贷款情况及财务情况,跟踪不良贷款率,每年度参加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金融机构经营发展情况,履职股东职责,及时掌握企业日常经营等情况,分析企业风险状况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完善机制,防控风险。近几年,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各项措施,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及时化解和处置各项不良贷款。2023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3.规范经营,服务经济。贸工农融资担保公司持续聚焦支农支小、服务实体经济,先后推出了优质龙头企业设备质押担保、应收政府补贴款质押担保、生猪养殖企业股权质押担保贷等支农担保业务模式。同时,不断简化程序、主动降费让利,积极推进“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担保费率最低0.1%。2018年至今,累计为企业提供担保1539笔36.44亿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资产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南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南财规〔2023〕1号),完善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做到了有规可依,以制度管资产,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2.更新资产系统,加强信息监管。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指导督促各单位及时完善各类资产卡片信息,摸清各类资产底数,打牢信息化管理基础。通过更新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资产报废、调拨、转让等资产处置流程监管,保证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信息准确有效。2023年度,40个单位报废资产金额4656.89万元,8个单位无偿划转资产金额154.17万元。

      3.落实减租政策,履行助企责任。积极履行助企纾困责任,印发《南安市财政局关于确保减免房屋租金政策落实落地的通知》(南财〔2023〕70号),对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酌情减免租金,确保租金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共计减免租金591.64万元,惠及1097家租户。

      4.组织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针对日常工作中各单位反映较多的情况组织专门培训,培训人员包括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资产管理、资产出租、资产处置、资产报表等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资产系统的部分操作细节进行详细讲解,有效提高了各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5.做好摸底工作,服务统筹安排。印发《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南财〔2023〕176号),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情况进行摸底,为市政府统筹安排办公场所打下了基础支撑。

      6.推进盘活工作,提高资产效能。印发《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南财〔2023〕238号),明确要求各单位要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对国有资产充分利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2023年度盘活收入1743.37万元。同时,将交警大队综合楼、交通中心大厦、交通中心附属楼、交通中心大厦月型楼、南安稽征所办公楼、南安市水利局综合楼、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等7宗资产无偿注入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经营,盘活并充分发挥相关资产效用,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国土空间规划更加系统优化。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2021-2035)草案示论证、专家联审,东北、中西、西北3个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初步调研。

      2.资源要素保障更加高效精准。一是开展专班服务,印发农转征流程优化文件,提高土地征收标准、用地报批效率。二是全力推进历史遗留围填海处置工作,获批围填海项目5个。三是做细土地供应计划,开展土地公开推介,灵活土地供应方式。四是建立用林报批“三方会商”制度,全市审核审批林地项目204个。五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3.资源盘活利用更加节约集约。一是推进低效用地盘活利用试点工作,出台《南安市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暂行办法》,完成低效用地调查入库,同时配套制定了《支持工业企业提容增效方案》。二是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中间成果,试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乡镇+国企”模式。三是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清理批而未供土地3209.00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处置闲置土地1512.66亩,处置面积泉州市第二。四是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完成改革面积19.55万亩,安装量水堰58处;对文溪、坂头灌区,做好取水计量在线监测,确保用水统计监管到位,用水数据实时监测。

      4.自然资源保护更加规范严厉。一是印发《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严肃违法图斑责任追究通知》等文件,进一步遏制违法用地行为新增。二是联合市委大督导办开展联合常态督导,建立进度落后主官约谈制度,开展自然资源百日攻坚,加压推进违法图斑核实整改。三是扎实推进环保督察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四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持续优化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严厉打击涉矿、涉海违法行为。五是规范水资源保护管理,设立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六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构建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体系。

      5.营商环境优化更加高效便民。一是建立深入服务机制,加大“模拟审批、极简审批、分段验收”推广力度,2023年建设项目应用创新措施62宗,有效缩短项目周期。二是简化不动产抵押登记网上审批材料,所有登记业务均承诺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企登记业务均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实行“竣工即交证”“三证齐发”“带押过户”等服务模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7.77万宗,办理带押过户141宗,涉及金额约1.654亿元。

      6.生态文明治理更加深入全面。一是持续抓好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已完成3461.45亩。二是完成安海湾违法填海问题整改,拆除、恢复滨海湿地280.05亩,建设生态护岸2.5千米,构筑公共生态空间约300亩。三是加强滨海湿地保护和问题整改,编制完成《泉州南安市海峡科技生态城3号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严格落实生态修复,同时强化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新增围填海。四是完成南安市沿海片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海排放工程项目,严控污水随意排海。五是开展檀溪流域水质治理,推进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措施。六是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制定并印发《南安市2023年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国土绿化项目实施。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不强,有效资产占比低,经济效益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部分企业对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和危机感认识不够,企业拓展外部业务的主动性不足,缺乏发展活力。二是对参股企业进行管控的手段较为单一,防控经营风险的压力大。三是企业层级经营管理授权不清晰,集团层面对下级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与风险管控能力不高,国有资本的监管难以实现由上到下的垂直管理和无死角监督。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国有资本在参股银行的占比较低,在履职股东职责,审议相关金融机构经营发展情况时,公有制经济影响力略显匮乏。二是银行对担保贷款业务热情不高,偏好抵押贷款,全市担保贷款占比不足1%。大部分银行对银担风险共担要求执行不到位,制约贸工农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思想认识仍有不足,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待提高,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日常工作还需加强,资产管理人员成分混乱,变动频繁,单位资产增减变动时未及时处理,日常工作仍需改进。三是管理效益有待提高,各单位间资产配置不均衡,国有资产闲置与短缺并存,管理效益无法满足当前要求。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面临耕地保护政策新挑战。2023年仅完成耕地恢复1228亩(通过市级审核),完成率10.84%,任务指标缺口达10102亩。二是违法形势仍未有效遏制。2023年资源部、资源厅下发土地卫片图斑核实为违法占用耕地423.22亩,新增违法用地防控仍有差距。三是规划矛盾问题突出。控规入库卡点较多,加上“项目管规划”的倾向,导致多次修改,积攒了一连串的协作工作量。四是低效用地盘活还要深入破解。支持盘活增效的政策措施较少,缺乏盘活机制,企业参与提升的意愿和动力不强。五是“重发展、轻保护”思想一定程度存在,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不够深刻,在贯彻落实上还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

      1.健全国企现代企业制度。加快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优化调整,系统重塑决策制度体系,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建立并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清晰界定集团公司与权属企业的职责边界,做好经营权限下沉。

      2.加快国企市场化转型。一是盘活、整合资产资源,注入具有经营收益的优质资产加强经营能力。二是引导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延伸行业拓展盈利空间。三是积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经营责任制。四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用工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内部工资分配制度。

      3.改进国资监管方式。一是持续优化经营发展和业绩考核,实现监管职能监管方式更加高效。二是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科学合理配备企业领导层。三是加强国资监管服务“数字赋能”,加快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打造运用。四是加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力度,构建全过程风险管控机制。五是建立重大案件预警和防控机制,定期开展法律纠纷风险排查。

      4.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是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二是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绩效管理和考评体系,持续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三是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把更多的现代化教育手段与科技手段运用到党组织活动中来。四是抓好一线岗位党员的培养,提升党务工作者的能力水平、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健全国有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完善法人治理机制,配齐、配强经营管理团队,规范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切实提高市场化运作管理水平。

      2.加大对参股银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存贷款情况以及不良贷款率跟踪机制,聚焦参股银行财务状况,推进常态化风险管控,狠抓大额风险压降,严控小额不良新增,保障国有资本安全。

      3.完善金融资本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所参股、控股的金融机构的管理,督促各集团公司将金融资本管理作为集团财务管理工作重心,定期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状况,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1.落实资产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理念。督促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工作机制,把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2.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资产管理员队伍,确保“有人管事”。组织资产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做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确保真实、准确、动态反映资产情况。

      3.提高资产管理效益。督促指导各主管部门探索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推进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制度,实现跨部门调剂利用,提高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益。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一是紧盯4个“一票否决”事项,及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压实责任落实。二是加强耕地源头管控,从严管控耕地流向。三是指导乡镇对照宜耕图斑,全力推动耕地恢复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需求,确保耕地进出平衡。

      2.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加强执法部门联动,深化自然资源共用共管共责机制,及时移交卫片图斑开展调查核实,督促加快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健全公检法司等部门协作机制,对涉及耕地、永农、保护地、矿产资源等严重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立案侦查。

      3.提升规划管控水平。深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和规划实施评估工作,一是提升规划覆盖率,二是加快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提升规划管控能力,三是探索建立规划审批“一张图”,实现用地报批选址前摸清全要素制约因素,确保后续报批工作顺利开展。

      4.推动低效用地盘活。一是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上,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片区项目建设。二是在政策配套上,推进低效用地项目盘活,加快出台《南安市工业(仓储)用地盘活改造实施意见》。三是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上,梳理更新土地清单,按照处置率不低于30%的目标倒排任务进度。

      5.强化生态修复治理。一是按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任务要求,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历史围填海遗留问题处置。三是完善生态预防机制,拓展完善信息化、网格化、责任化监管措施,形成常态防控、综合执法合力,扎实落实生态环境监管保护。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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