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4-00047
- 备注/文号:南财〔2024〕15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各有关乡镇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连片整治)的通知》(泉财农〔2023〕358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连片整治)273.13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
本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农田连片整治项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 2023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连片整治)明细表
2. 2023年泉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田连片整治)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财政局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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