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4-00021
    • 备注/文号:南财〔2024〕7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6
    南安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28 17:15

      根据《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和《南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现编制《南安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全文由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年报可在南安市档案馆、南安市图书馆查阅,电子版可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an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安市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普南路17号(邮编:362300),电话:0595-86382205。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首要任务。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专题研讨。6月28日,邀请泉州市委党校副教授为财政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深入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并落实《南安市财政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弘扬宪法精神。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常态化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及执法业务学习培训,充分利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财政厅编发的《财经秩序整治典型案例选编》等干部学法资料。邀请局法律顾问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专题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及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线上学习,组织16名财政干部参加2023年度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提升干部依法执法水平。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报备、文件有效期制度。制定印发《南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南财规〔2023〕1号),按规定报送南安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组织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前以南安市财政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后,现行有效的南安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四)将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重要工作议程。制定《2023年度南安财政监管工作计划》,配好执法装备分组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8月份起组织开展全市代理记账机构2022年度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共监督检查14家代理记账中介,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程序规范合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参与法律审查、把关、论证等方面作用,将法律顾问作用由事后介入延伸至事前论证咨询。2023年以来,邀请法律顾问指导制定规范性文件1次、信访事项4次、行政复议事项1次。配合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常态化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推进严格公正文明财政执法。

      (五)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每月按时报送整改进度,严格按照方案提出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检验标准等,围绕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逐项细化落实,紧抓进度落实,全面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六)积极配合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贯彻落实《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持续优化政采领域、融资支持方面营商环境,制定《中共南安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南财党组〔2023〕18号),成立配合市委专项巡察工作联络组,承担日常协调保障任务,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务实举措持续推动金融工作有序开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盯紧整改泉州反馈营商环境监测短板问题,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合同使用比例,逐项按时保质保量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全覆盖、见实效。

      (七)把全面依法治市作为财政预算支出保障的重点之一。积极配合南安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单位,紧紧围绕法治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依法治市工作经费,不断加大对依法治市、防范和创建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平安建设等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20万元、人民调解350.28万元、社区矫正经费228万元、普法依法治市经费220万元、综治创安经费168万元、平安建设经费41.68万元。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南安市财政局法治建设推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新的发展形势与新的工作要求下,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依法行政与兼顾效能率方面仍需找到更好的平衡点。二是组织财政干部法治学习培训频次不够,财政干部学法观念尚未完全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改善财政执法的能力和规范化需进一步提升等。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南安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召集会议集体审议执法监督检查计划、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事项,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事前法治审核、法律顾问等制度。积极参加2023年福建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培训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重点内容,重点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人民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解决,提高领导法治建设能力。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强化防范非法金融法治宣传,以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为抓手,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及常态化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自觉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立足本职,依法推进财政部门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提供财政法律咨询,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营造财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

      (二)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落实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各项工作机制,稳妥有序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坚决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切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工作,根据执法实际,动态完善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

      (四)努力提高财政法制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完善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促进财政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强化公职律师与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律师之间在参与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等专业性法律事务中的协同协作,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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