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3-00005
- 备注/文号:南财〔2022〕53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9
南安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2年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2022〕336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第二批补助资金295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请尽快根据任务清单将资金分配到项目单位,并抓紧项目进度以及根据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做好专项绩效评价,同时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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