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1-0101-2020-00092
    • 备注/文号:南财〔2020〕38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29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地方金融组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03 15:22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南地方金融组织: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安市地方金融组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安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地方金融组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及《泉州市地方金融组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泉金〔2020〕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行业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全面、系统整治我市地方金融组织经营活动存在的火灾等安全隐患,前移火灾等事故预防关口,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提升行业内消防安全素质。地方金融组织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2022年底前,全市地方金融组织行业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行业内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坚决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重点任务: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结合辖内地方金融组织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市实施细则,各相关乡镇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是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制定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地方金融组织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督促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加强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各地方金融组织作为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的(如公司自建使用建筑物等),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由我局会同住建部门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四是高层建筑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各地方金融组织作为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项登记整改修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20日前)。按照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辖内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按照《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泉金〔2020〕42号)及《泉州市地方金融组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泉金〔2020〕83号)等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辖区内地方金融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单位领导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辖内地方金融领域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市财政局成立由吴小纲局长任组长、吴小挺副局长任副组长,地方金融科、资产市场科干部为成员的地方金融组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地方金融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闭环管理,清除隐患。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延续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地方金融组织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统筹推进,建立机制。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机构隐患问题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四)加强督导,务求实效。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乡镇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财政局适时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排查整治活动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同时对重点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抽查排查。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报送;每年年底及三年行动结束前要形成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科。(联系人:潘双喜,电话:86367099,15859598166;邮箱:fjnajrb@126.com)

      附件:1.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2.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及整改责任清单表

            3.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5.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附件1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重点项目任务

    完成年限

    (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辖区内地方金融领域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新建住宅小区、建成住宅小区、无物业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020

    2.2020年底前未完成划线管理的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由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3.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20207月底前

    4.收集汇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20207月底前

    5.监督抽查本辖区5%的高层建筑。

    202010月底前

    6.全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

    202011月底前

    7.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20216月底前

    8.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202112月底前

    9.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10月底前

    (三)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0.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制度。

    2020年至2022

    (四)保障措施

    1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报送。

    每季度末月15日前

      

    附件2

    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及整改责任清单表

                               汇总填报单位:

    注意:对排查新增发现的重大风险单位及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请增行填写

    序号

    消防安全问题
    整改主体

    注册地县
    (市、区)

    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内容

    问题类型

    整治措施

    整治期限

    整改工作责任人

    整改情况

    整改进度

    1

    (机构名称)

     

    (具体隐患问题)

    (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火灾隐患单位\行业领域隐患)

     

     

     

     

    (未整改\正在整改\整改完成)

    2

    (机构名称)

     

    (具体隐患问题)

    (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火灾隐患单位\行业领域隐患)

     

     

     

     

    (未整改\正在整改\整改完成)

      

    附件3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方案制定

    制定市级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份)

    制定县级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份)

    制定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方案(份)

     

     

     

    划线管理

    居住建筑

    既有住宅小区

    现有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完成率(%

     

     

     

     

    老旧小区

    现有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完成率(%

     

     

     

     

    新建住宅小区

    2020

    建成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2021

    建成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2022

    建成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公共建筑

    现有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完成率(%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地上停车场

    人防设施改造

    道路车位

    是否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规划数量(个)

    规划车位(个)

    改造数量(处)

    新增数量(个)

     

     

     

     

     

     

     

     

    建成数量(个)

    建成数量(个)

    改造车位(个)

     

     

     

     

     

     

     

     

     

    备注:1、新建住宅小区建成数量以通过住建部门验收为准。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等。3、公共停车设施建成、改造数量仅统计2020年以来的数据。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4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市地方金融组织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泉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四是全力抓好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深刻汲取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保持警钟长鸣,敢于动真碰硬,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集中观看学习。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各地方金融组织要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同时结合辖区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结合实际,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全方位、全过程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认真落实《泉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三年行动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地方金融组织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组织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等制度,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20日前)。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各地方金融组织结合《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泉金〔2020〕42号)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组织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以及“一企一档”等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三)重点推动(2021年)。市财政局将适时对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地方金融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促指导。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地方金融组织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机制,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四)完善提升(2022年)。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各地方金融组织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地方金融组织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市财政局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推广典型。市财政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各地方金融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管工作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重要内容,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重点项目清单

    专题

    项目

    重点项目任务

    完成年限

    学习宣贯专题

    1.组织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020

    2.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以及一企一档等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020

    3.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

    2021

    4.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对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走过场”“放一马、责任悬空和纸上整改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每年

    5.持续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每年

    6.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

    每年

    7.总结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2022

    8.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每年

      

    附件5

    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专项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泉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地方金融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各地方金融组织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地方金融组织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要公示,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二)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各地方金融组织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明确技术负责人。

      2.强化安全投入。各地方金融组织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考核标准,保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地方金融组织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组织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各地方金融组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地方金融组织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系统、管理体制、管理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辨识评估。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各地方金融组织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各部门和各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2021年底前,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各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并发放到相应岗位的所有员工,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地方金融组织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地方金融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地方金融组织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地方金融组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注册地县(市、区)监管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各地方金融组织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地方金融组织要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地方金融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安全承诺制度。各地方金融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地方金融组织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市财政局要根据《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应急〔2019〕100号),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20日前)。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地方金融组织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对地方金融组织安全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各地方金融组织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做好经验借鉴和全面推广。

      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各地方金融组织要将本实施方案与地方金融组织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地方金融组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制定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地方金融组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地方金融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执法。市财政局要把地方金融组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地方金融组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地方金融组织,要依法进行查处。要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的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相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财政局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地方金融组织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地方金融组织本质安全水平。

     

    落实地方金融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专题项目

    重点项目任务

    完成年限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

    2020年底前形成,并持续强化

    2.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2020年底前形成,并持续强化

    3.企业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要组织实施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

    2020年底前形成,并持续强化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

    持续推进

    5.要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

    2021年底前

    6.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

    持续推进

    7.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考核标准。

    2022年底前

    8.要积极探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22年底前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9.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

    2021年底前

    10.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持续推进

    11.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管控责任。

    2021年底前

    12.企业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要定期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平台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

    持续推进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3.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并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平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020年底前形成,并持续强化

    14.企业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0年底前

    15.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22年底前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6.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

    2020年底前

    17.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2020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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